段祺瑞在“三一八慘案”中是否下了令開槍? 南方周末資料圖 “三一八”慘案已經過去88年。相關史料,多已被史學家打撈出水。筆者遍翻手頭史籍,也均不見有段氏“長跪不起”的記載。
近幾年,有關段祺瑞曾在“三一八”慘案現(xiàn)場“長跪不起”并自此“終生食素以示懺悔”的說法,越來越多地見諸媒體,《炎黃春秋》上亦曾刊出此類文章。眾多作者以段氏下跪為例,借題發(fā)揮,表達自己的某種情緒,其心可鑒。然而,筆者不得不說:其事可疑。
“三一八”慘案已經過去88年。相關史料,多已被史學家打撈出水。除《文史資料選輯》上有親歷者的回憶文章外,“文革”以后,尚有《三一八慘案資料匯編》(江長仁編,北京出版社,1985)和《“三一八”慘案始末》(北京地方黨史研究會編著,文津出版社,2000)兩書出版。沒有任何記載表明,是段氏下令向學生開的槍。而且,筆者遍翻手頭史籍,也均不見有段氏“長跪不起”的記載。
段祺瑞于慘案發(fā)生后的表現(xiàn),“文革”前的正式出版物上,僅見于時任執(zhí)政府衛(wèi)隊旅的參謀長楚溪春的回憶文章《“三一八”慘案親歷記》:
我隨李鳴鐘(陸軍上將、國民軍主要將領,時任京師警備代總司令兼警察總監(jiān)—引者注)馬上坐
汽車趕回吉兆胡同段宅見段祺瑞。當時段祺瑞正在同吳清源下圍棋,見我們兩個人進屋后,馬上聲色俱厲,大聲對李鳴鐘說:“李鳴鐘你能維持北京的治安不能?你如不能,我能撤你,我能換你,我能槍斃你!”李鳴鐘在門口立正鞠躬向后退,連聲說:“執(zhí)政,不要生氣,不要生氣,我能維持治安,我能維持治安!”段祺瑞接著說:“楚參謀長,你去告訴衛(wèi)隊旅官兵,我不但不懲罰他們,我還要賞他們呢!這一群土匪學生……”
楚溪春本是直軍的一個主任參謀,軍界資歷并不深,只因保定軍校的恩師賈德耀被馮玉祥拉來當上國務總理,年方三十的楚氏便華麗轉身,成了段氏衛(wèi)隊旅的上校參謀長。1949年春國民政府撤離大陸前,他是河北省主席兼國民黨河北省黨部主任委員。因跟隨老上司傅作義參加了北平和平解放,故于共和國初期被聘為政務院參事,后為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。
他的這篇回憶,即以政協(xié)委員身份寫下后,刊發(fā)于1963年“內部發(fā)行”的《文史資料選輯》第三輯。1966年“文革”開始后,楚氏自殺身亡。這段惟一記錄了慘案后段氏表現(xiàn)的文字,其真實性也就永遠無人說清了。
近40年后,楚氏的這段孤證才有了佐證,即刊發(fā)于2002年的《文史資料存稿選編·晚清北洋》卷中的段宏綱的文章。不過,段文矯正了楚文的幾處說法。段宏綱是段祺瑞弟弟的兒子,自幼跟隨伯父長大。當天,他和老段等家人都呆在距執(zhí)政府不遠的吉兆胡同里的段府里:
18日晨9時許,即得到消息,謂浩浩蕩蕩的游行大隊又陸續(xù)地到達鐵獅子胡同執(zhí)政府門前的空場上,人數(shù)比昨日更多,叫罵呼打,情況混亂已極。大約是11時半前后,我在吉兆胡同忽聞連續(xù)不斷的十余聲槍響,來自西北方(吉兆胡同在鐵獅子胡同東南方)。我大吃一驚,這一定是執(zhí)政府門前發(fā)生事故了。這時先伯命人召我,問何處槍聲。正在說話的時候,楚溪春電話來了,說游行群眾百般地辱罵兵士,并搶奪槍支,欲闖破鐵門,兵士開槍,死傷有數(shù)十人。語氣極緊張。先伯命我立刻往視。有的記載謂:是時,執(zhí)政府正開國務會議,先伯出席,衛(wèi)隊武團長來報告外面緊張情況后,先伯即命令開槍。實際根本無此事。
我到執(zhí)政府門前時,游行大隊大部分已散去,見東面圍墻下有尸體十余具。據衛(wèi)隊旅排長報告,有受傷者數(shù)十人,已送附近醫(yī)院。
我馳回吉兆胡同向先伯報告,先伯甚為傷感。他命我速電話召地面負責軍警首長來商。大約在12時半左右,代理警備司令李鳴鐘及衛(wèi)隊旅參謀長楚溪春同來吉兆胡同(也許是楚先到),向先伯報告肇事經過。宏業(yè)(段祺瑞長子,在陸軍部掛名—引者注)亦在旁。他們分別報告后,先伯對李鳴鐘說:因為你們處理防備不周,竟發(fā)生這樣不幸的慘劇,望李司令同楚參謀長特別當心注意治安,萬不可再發(fā)生任何事故。李、楚遂退出。
楚溪春寫的《“三一八”慘案親歷記》謂:
段某正在與吳清源下圍棋,查吳清源早于前一年夏去日本;又謂:段對李鳴鐘說:我能撤換你,我能槍斃你;對楚本人說,我不惟不懲辦士兵,還要賞他們云云,完全與事實不符。先伯既未與吳下圍棋,更沒對李鳴鐘說這樣不近情理的話。
相比楚文,段文似更靠譜。須知,楚文寫于“歷史為政治服務”的極左年代。
筆者還曾在北京當面求證過段祺瑞的嫡曾孫女、段宏業(yè)的孫女段君宜女士,這位在吉兆胡同長大的長者說:段宏綱所述的“三一八”事發(fā)當天曾祖父的表態(tài),她多次聽長輩們說起過,就是段宏綱所講述的那樣。不過,她卻從沒聽說段祺瑞曾當眾下跪懺悔一事。
當年上海灘的《時報》,曾刊“十九日京訊”,披露了段氏在慘案發(fā)生后的作為:
十八日慘殺以后,形勢異常重大,賈德耀(國務總理—引者注)于是日下午三時,急召各閣員(各部部長或次長—引者注)在吉兆胡同段宅開臨時緊急閣議,并邀李鳴鐘出席。段亦親自到席,力言非從嚴懲辦,殊難維持政府威信。
這之后,便有了第二天(3月19日)發(fā)布的《臨時執(zhí)政令》:
近年以來,徐謙、李大釗、李煜瀛、易培基、顧兆熊等,假借共產學說,嘯聚群眾,屢肇事端。本日由徐謙以共產黨執(zhí)行委員會名義散布傳單,率領暴徒數(shù)百人闖襲國務院,潑灌火油,拋擲炸彈,手槍木棍,叢擊軍警。各軍警因正當防衛(wèi),以致互有死傷。似此聚眾擾亂,危害國家,實屬目無法紀,殊堪痛恨。查該暴徒等潛伏各省區(qū),迭有陰謀發(fā)見,國家秩序,岌岌可危。此次變亂,除由京師軍警竭力防衛(wèi)外,各省區(qū)事一律,應由各軍民長官,督飭所屬,嚴重查究,以杜亂源而安地方。徐謙等并著京外一體嚴拿,盡法懲辦,用儆效尤。
此令。
第三天(3月20日),段氏又發(fā)布了第二道《臨時執(zhí)政令》:
愛國運動,各國恒有,聚眾暴動,法所不容。此次徐謙等率領暴徒實行擾亂,自屬罪無可逭。惟當群眾復雜,互相攻擊之時,或恐累及無辜,情殊可憫。著內務部行知地方官廳,分別查明撫恤。其當時軍警因執(zhí)行職務,正當防衛(wèi),有無超過必要程度,著陸軍、司法兩部查明,依法辦理。
此令。
這才是段氏在慘案發(fā)生后的真實態(tài)度和表現(xiàn)。試想,以段氏剛烈的秉性和元戎的地位,怎么會跑到現(xiàn)場當眾向他認定的“暴徒”下跪?
至于段氏吃素,更與“三一八”慘案并無絲毫關系。早在多年前,老段即在天津寓所里設佛堂吃素食。段君宜女士告訴筆者:吉兆胡同的段府里,一直有一間很大的佛堂。
作者:李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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